发布时间: 2020-12-03
为贯彻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,进一步落实精准资助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学校决定开展2020-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资助工作,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:
公示期自即日起3日,即12月3日-12月5日,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等方式向粮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方式:0511-85620092
联系人:武老师
粮食学院
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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