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2018年度省教育厅高校自然基金面上项目的通知
各有关学院:
2018年度省教育厅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(下简称“项目”)申报工作近期已启动,根据《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苏教规﹝2017﹞4号)精神,经研究,现将2018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(以下简称“项目”)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研究周期及经费
(1)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。
(2)项目经费: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,其中资助经费项目每项省财政资助经费3—5万元;自筹经费项目不另行申报,在申报的项目中评审立项。
二、申报条件和要求
1. 项目应符合2017年修订的《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第六条、第八条规定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岗科技人员。
2.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的科技人员,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。(注:特殊情况,若推荐35以上人员申报,不超过2个)
3.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,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,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。
4. 已获得过国家、省自然科学基金及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等支持的项目负责人,不再推荐。
5.2018年度有资格申报国家自然基金,尚未申报的项目申请人,学校不予推荐,请各学院严控。
6. 实行限额申报方式,我校申报限额为20项。
三、申报程序和材料
1.学院推荐。5月2-3日:各学院按相关要求组织申报,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、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和初评,提交纸质 《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(2017年度)》(附件1)及学院排序汇总表各一份。不受理个人申报。
2.学校评审。5月4日:学校通过评审确定推荐申报项目,各学院通知相关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。
3.网上申报。5月5日-5月10日: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,填报项目基本信息,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(均为PDF格式),逾期项目管理系统将关闭。
4. 材料报送。5月11日:网上申报成功后,各学院集中报送纸质申报材料(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,含附件(附件装订于申请书后),A4纸双面打印;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)。
联系电话:84401095.
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:http://58.213.129.208/index.jsp
科技处
2018年4月24日